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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擴建工程

創建時期
  臺北區之公共給水始自清代劉銘傳將軍撫臺,在市區內開鑿水井過濾消毒,供公眾飲用。初期自來水建設創建於民國前3年(西元1909年),當時最先完成者為新店溪慢濾設施,最大出水量為每日17,362立方公尺,設計供水人口120,000人。嗣經民國5年(西元1916年)局部增建提高出水量,民國21年 (西元1932年)完成陽明山第一、三泉源之開發,民國32年(西元1943年)完成陽明山第四泉源;至光復前總設計供水量臺北舊市區每日56,706 立方公尺,士林每日625 立方公尺,北投每日4,000 立方公尺及內湖每日100立方公尺,合計每日61,431立方公尺。總供水人口340,628人,普及率60%。

光復時期
  光復後10餘年間曾作多次之局部性擴充,先後完成新店溪取水口之100HP抽水機、萬華2口深井、新店快濾水廠及雙溪慢濾設備等,總供水量每日增加54,000 立方公尺,惟仍無法應付激增之需水量,供水難以維持正常。為解燃眉之急,臺北水廠遂連續在臺北市內開鑿深井,至民國47年(西元1958年)之平均供水量為每日135,000立方公尺,最大供水量為每日150,000立方公尺,當時臺北市之人口為813,825人,供水普及率約為88%。

第一期擴建工程計畫
  依臺北市民國47年之人口、生活水準及工商需要估計,每日應有240,000立方公尺左右自來水之供水量方屬正常,當時臺北自來水廠設備之供水能量僅約正常需要量之半,故擴建工程須即刻為之;另臺灣省政府鑑於臺北市近郊之三重、永和、中和、木柵、景美、新店及士林等鄉鎮早已成為臺北市之衛星市鎮,除士林外其餘均無自來水廠可資供應自來水,考量臺北自來水系統擴充應同時納入其近郊各鄉鎮,實施區域供水,方符經濟有效之原則,乃於民國47年4月成立臺北區自來水建設委員會,負責此一區域性之自來水長期建設之規劃、設計、施工與財源籌措等事宜,並立即進行臺北區第一期擴建工程。第一期擴建工程係以民國58年為計畫目標年,以1,180,000人為計畫供水人口,工程內容主要為新建每日出水量200,000 立方公尺之蟾蜍山淨水場(現名為長興淨水場)、深井3口、大型高地配水池3座及新設送配水管線300餘公里,全部工程於民國54年2月完成,臺北自來水系統每日總出水量增至 300,000立方公尺,供水區域擴展至臺北縣屬之三重、士林、永和、中和、景美、新店及木柵等鄉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