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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嚴重疫情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自來水事業處

因應嚴重疫情,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或住家使用者,得適用以下措施: 一、減租:承租臺北市市有不動產(含已開始營運之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)營業使用者得於實施期間減租50%,作住宅使用且受中央紓困者得減租20%。 二、免租:經「公告關閉或停業」及受核定「自主停業」之承租人,得按停業日數及範圍,免收該段期間之租金。 三、延租: 營業額衰退達15%者或屬中央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紓困者,於實施期間可申請延繳12個月。 以上「實施期間」追溯自本(110)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,實施3個月,未來將視疫情狀況滾動檢討。 疫情期間,為避免人群接觸,臺北市政府已推出「台北通實聯制」「紓困線上申辦」,免出門,只要透過「市民服務大平台」COVID-19紓困專區,結合台北通的身份識別功能,即可快速完成申請作業。 #市民服務大平台 https://service.gov.taipei/Home/Bailout #紓困減免措施 https://dof.gov.taipei/Content_List.aspx?n=620DCB9F03451B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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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自來水事業處